◆ 內部控制之目的
學校財團法人(以下簡稱學校法人)及所設私立學校(以下稱學校)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(以下簡稱本制度),藉由董事會、學校及所屬成員執行之管理過程,對學校人事、財務、營運等事項實施自我監督,並達成下列目標:
一、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包括辦學成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。
二、報導之可靠性、及時性及透明性,其所稱之報導,包括內部及外部財務報導及非財務報導。
三、相關法令之遵循。
(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§2)
學校財團法人(以下簡稱學校法人)及所設私立學校(以下稱學校)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(以下簡稱本制度),藉由董事會、學校及所屬成員執行之管理過程,對學校人事、財務、營運等事項實施自我監督,並達成下列目標:
一、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包括辦學成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。
二、報導之可靠性、及時性及透明性,其所稱之報導,包括內部及外部財務報導及非財務報導。
三、相關法令之遵循。
(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§2)